——我校建设教师网络工作室
为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丰富业余生活,提升教师综合素质,2016年4月我校通过了《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网络工作室建设方案》,并邀请相关软件企业升级校园网络,优化校园网络建设,将于2016年9月全面试行教师网络工作室管理办法。
附: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网络工作室建设方案
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网络工作室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国已进入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已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作为教师,更应该充分掌握信息技术,提升工作和生活品质。为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丰富业余生活,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特制订《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网络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华林
副组长:王晓生、唐志坚、黄更生、江良回
成 员:教务处、信息中心
三、工作小组
组 长:黄更生
成 员:胡胜利、金细明、杨绿华
四、教师工作室创建
每位教师必须以学校数字校园网为平台实名建立工作室,一人一个,学校将为工作室统一提供栏目。
教师个人工作室栏目:个人简介、教学课件、教学素材、教学反思、教学设计、课题研究、教育论文、教学动态,原创文学作品、科普文章、教育随笔等。
五、工作室周期
教师工作室以一学年为一个周期。
六、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教务处和信息中心共同管理工作室
1、教师不得在校园网上传反党、反社会言论和不健康内容,凡有违反者,取消各类评选评优资格,并按相关法规处理。
2、学校数字校园网提供的工作室栏目仅供教师选择,不做硬性规定。
3、上传内容可转载,亦可自创。转载作品须写明出处,如出现版权责任问题,上传者自负;原创作品须署名(原创作品真伪由信息中心进行网上识别)。各教研组适当可利用教研组活动时间建设工作室,并进行经验交流。
(二)考核
教务处每学年对教师工作室考核和奖励。
1、考核方式:按上传量、点击率、教师间转载量计算。
2、考核依据:以信息中心系统统计数量为准。
3、奖励标准:上传量占30%;点击率占10%;原创作品占50%;教师间转载量占10%。
4、计算方法:教师总得分=教师上传量×30%+教师点击率×10%+教师原创作品×50%+教师间转载量×10%
5、奖励办法:
按全校教师总得分进行排名,低于教师得分平均数的20%不予奖励;得分总排名15%之内,奖励300元,年度综合考核加2分;得分总排名30%之内,奖励100元,年度综合考核加1.5分;参加者年度综合考核加1分;建有工作室没有上传资料的或没有建工作室的不予奖励,且取消当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