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保卫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07-20 来源:阅读次数:
一、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学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协调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及“四防”(防盗、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依靠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三、注意观察及时了解校内教职工的思想动向。努力掌握各类不安定因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排解教师之间的各种纠纷。
四、负责日常性安全检查工作,注意发现隐患和漏洞,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安排好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并对值班人员提出明确的值班要求。保证校内治安秩序正常、学校财产安全和无外来干扰。
六、保证学校内部的稳定。对校内外发生的各种事故要主动了汇报,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公安局。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善后工作,为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七、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管理。
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积累资料。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是处理事件要作记录。
九、加强法律的学习,提高法制观念。
十、执行学校全封闭管理的管理,学生未请假不能出校门,外来人员未经审查不能进入校内。(学生请假必须有学校统一制的假条,由班主任签字,方可有效;)做好学生及外来人员的出入记录。每天将学生请假情况汇总上报核对备案。
十一、维持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文艺活动秩序和安全。
十二、学校保卫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十三、组织好义务保卫人员和学校学生护校队的训练工作。
十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