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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保卫干事职责
发布日期:2014-07-20 来源:阅读次数:
一、协助保卫科长实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完成学校和公安机关部署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负责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按时上岗,不定时对学校内区域巡查,尤其是重点部位,确保校园安全。
      四、指导校卫队的巡查工作,培养学生自治、自强、自防能力;耐心教育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积极做好学生思想转化工作。
      五、带领和指导校护队维护早、中、晚共四次学生进出校园的秩序,保护校内花草树木及各项设施。
      六、及时处理每日安全事故和查处学生严重违纪事件。
      七、指导及协助门卫把好校门,制止外人进入校内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八、加强学校教学楼、教工宿舍、学生宿舍、自行车停放点等地的巡查工作,杜绝师生员工的财产被盗事件发生。
      九、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检查自行停放秩序。
      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十一、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