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国家计划的实施,为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将有力地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我校建设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现按照《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29号)以及附件《2012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面分析近年来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高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校在自评基础上,在各级领导和校内外专家们的指导下,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制定了《江西省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本方案是指导学校示范校建设实施的纲领性文件,贯穿于示范校建设的全过程,分为如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建设背景和基础。总结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现状,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学生成才需要,分析了示范校建设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第二部分,建设思路与目标。阐述了指导思想、学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目标等。根据学校基础、高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示范校建设的目标,阐述了江西省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为什么要建设示范校、建设成什么样的示范校、如何建设示范校的问题。介绍项目建成以后在专业教学质量提高、内涵建设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第三部分,重点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分为4个子项目,包括汽车运用与维修、物流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等3个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和“政府搭台,校企唱戏”之校企深度合作的特色项目建设计划。总体建立“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大幅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培养能力、技术服务水平、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第四部分,主要保障措施。为确保建设方案的实施,从组织领导、建设协调、项目过程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方面建立了系列保障措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
第五部分,经费预算。总资金预算为1199万元。其中中央支持财政资金97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8万元,学校自筹资金108万元,行业企业投入资金13万元。第一年投入598万元,第二年投入601万元。
第六部分,实施步骤。总方案建设整体进度分两年实施完成,2014年为目标期限,各子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进度。